旅行保险有什么要求?
根据欧盟颁布的法令(2003年12月22日颁发的第2004/17/CE号决议),要求申请者必须持有旅行保险。
旅行保险应符合以下要求:
申请者必须出示保险公司的书面证明,证明其保险合同涵盖在申根区域停留期间所有医疗,住院甚至送返费用,最低保额为30万人民币。保险卡复印件不具备完全证明作用。
请您注意,保险是签证申请的必要材料。
如何购买保险?
您可以选择自行前往各保险公司咨询申根保险相关事宜。
为方便申请人更便捷地选择符合申根签证相关要求的申根保险,签证受理中心推出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申根保险自助选购平台,供申请人自助选择符合自己出行需要的保险产品。
您可以通过点击下方图片,自助选择符合您出行需要的保险产品:
此服务由第三方公司提供。具体服务细则,请咨询网站公示的客服热线。